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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和广东省食品行业“三品”专项行动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6 浏览次数:11055

各会员,食品相关院校、科研和检验企事业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具体要求,以及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的明确部署,鼓励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以科技推动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引导我省食品企业持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协会决定继续开展2023年广东省食品行业科技成果评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凡在广东省辖区内的食品相关院校,科研、生产和检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食品领域取得理论、技术创新或应用研究等成果的,均可申请评价,包括政府项目和自主项目。

二、评价程序

(一)协会依据《广东省食品行业科技成果评价办法(试行)》(附件1)全年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申请单位或个人向协会提交《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附件2,盖章扫描版1份、纸质版一式2份),由协会科技质量部评估成果项目是否符合评价范围和基本条件。

(二)申请评价的成果项目通过评估的,协会依据《关于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会费增项使用和服务性收费 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告》(粤食协〔2021〕30号),与申请单位(人)协商签订科技成果评价合同,明确评价工作有关安排。

(三)申请单位(人)需按照评价办法要求,提交评价资料(附件3,盖章扫描版)和科技成果评价证书(附件4,word版),由协会科技质量部审查确认资料符合要求后,在评价前三个工作日以上正式提交纸质版评价资料一式6份,成果评价证书一式3份。

(四)评价工作一般采用会议鉴定形式,必要时进行现场成果验证。申请单位需安排项目组主要成员通过PPT向评价组专家汇报成果内容(不超20分钟),并进行质询。协会将为通过评价的项目出具评价证书。

三、其他说明

(一)申请单位(人)在提交评价资料的同时,一并提交《广东省食品行业科技成果评价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内容、数据真实可靠。申请单位(人)须服从评价工作安排和相关规定,不出现妨碍公正评价的言行,自觉接受监督。

(二)协会会员单位参与完成的科技成果评价项目的结论将作为推荐申报当年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主要依据。

(三)科技成果评价可为企事业单位推荐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广东省专利奖等科技创新相关奖项,申请政府科技创新项目,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等称号提供行业认可,并作为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的重要业绩成果佐证。

、工作联系

联系人:庾晓欣、曾初欢  电话:020-3761376637613130

邮  箱:southfp123@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23号三寓宾馆春晖楼1303室

 

附件:1.广东省食品行业科技成果评价办法(试行)

2.广东省食品行业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3.广东省食品行业科技成果评价资料

4.广东省食品行业科技成果评价证书

5.广东省食品行业科技成果评价诚信承诺书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协会科技奖、“三品”项目申报回执

附件2.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申报表、评价表

附件3.广东省食品行业优秀新产品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申报表、评价表

附件4.广东省食品行业名牌产品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申报表、评价表

附件5.广东岭南特色食品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申报表、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