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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广东岭南特色食品(第七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3 浏览次数:1921

省食协各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及有关食品生产单位(含餐饮服务):

为弘扬“食在广东”的饮食文化,深入挖掘我省丰富的传统特色食品资源,推动工业化生产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省“十四五”时期在食品产业有关“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工作部署,《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1年消费品工业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工信消费函〔2021〕7号)提出“挖掘整理一批广东省特色企业,打造广东省食品医药等传统特色优势行业特色品牌理念、文化、形象,提升地方品牌和老字号品牌影响力”的要求。按照协会八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2021年工作计划,我会继续开展第七批广东岭南特色食品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一)以自愿为原则,凡是符合《广东岭南特色食品认定办法(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基本条件的产品均可申报。

(二)申报单位先向协会科技质量部提交《申报回执》(附件2),然后于6月20日前按照《办法》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产品样品。

申报资料包括《广东岭南特色食品申报表》(附件3)和相关佐证材料,需提交纸质版(盖章)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版(盖章扫描)发送至协会邮箱。样品需提供不少于12个销售预包装产品样品,若产品有特殊贮藏要求或保质期少于6个月的,另行通知送样。

(三)协会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广东省南方食品医药行业评估中心(简称“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产品进行综合评价,并向社会公示评价结果。

(四)公示结束后,协会依据评估中心提供的专家组评价意见及公示结果,发布推荐决定。发布活动另行通知。

二、有关说明

(一)参与“广东岭南特色食品”质量水平提升和相关工艺技术改造等工作,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食品工程职称的一项重要业绩成果。

(二)相关通知文件及申报表格可在南方食品医药网(www.southfp.com)“三品战略——通知文件”栏目下载。

(三)“广东岭南特色食品”有效期三年。

(四)本项工作协会不收取任何费用。评估中心从其规定。

三、工作联系

联系人:庾晓欣、苏淇、曾初欢

电  话:020-37613766、37613251、37613130

邮  箱:southfp123@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23号三寓宾馆春晖楼1303

附件:1.广东岭南特食品认定办法(试行).docx

          2.广东岭南特色食品申报回执.docx

          3.广东岭南特色食品申报表.doc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