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含餐饮)生产经营企业,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指导我省食品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完善知识结构、增强食品安全保障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发布2021年度我省食品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围绕2021年省委、省政府和食品产业领域工作重点,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经研究,确定2021年度我省食品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和“食品工业‘三品’战略”两个专题。
二、学时要求和学习形式
(一)学时要求。按有关规定,从2021年起,我省食品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
(二)学习形式。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具有开办继续教育资质的施教机构。通过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学术会议、讲座和访谈等活动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参加继续教育,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三)学时登记。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地载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记工作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进行登记,或由该系统自动记录。
三、有关要求
继续教育是提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申报职称的重要条件。专业科目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参加培训,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学用结合,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水平。施教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按照学习指南编制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教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完善广东省食品行业技术技能人才待遇保障机制的意见》(粤食药党字〔2021〕4号)精神,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经费。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