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行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打造世界级食品制造贸易高地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我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确保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全覆盖,广东省南方食品医药行业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作为广东省唯一一家获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的机构,将继续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程序(试行)》,全年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申请条件 (一)在广东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和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
(三)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已经按照GB/T 33300-2016《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并运行3个月以上。
二、评价程序 (一)评价申请。企业建立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运行3个月后,可向评估中心提交《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申请书》。评估中心接受评价申请书后,审核评价申请材料,与符合评价要求的企业签订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合同。
(二)现场评价。签订合同后,评估中心制定评价计划,安排评价组对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现场评价,并现场出具评价意见。
(三)综合审查。评估中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程序》要求,对企业基本情况、评价组现场评价程序、现场评价记录、评价报告等文件进行综合审查,得出审查结论。
(四)公示。审查合格后,评估中心将企业通过诚信管理体系评价信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平台和南方食品医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颁证。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评估中心向企业颁发诚信管理体系证书,并将企业获证信息录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平台“公众服务”栏目,面向公众查询。
三、其他说明 (一)2019年12月省人社厅印发《广东省食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明确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内审员、评价员列为广东省食品工程中、高级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请各食品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二)GB/T 33300-2016《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宣贯培训和评价是国家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已列入国家食安委对各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指标。请各食品工业企业积极参与诚信体系建设,按程序要求开展诚信体系评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 曼 吴洢晨
联系电话:020-37600217 020-37613769
邮箱:pgzx2021@163.com
广东省南方食品医药行业评估中心
2025年1月13日